针对高中阶段转入新疆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证号的考生户籍情况,公安机关将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,违规、违法办理户口落户的,一律取消落户。10月14日,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了解到这一消息。
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、公安厅、兵团教育局、兵团公安局联合出台了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要求,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、变更民族成分的政策和规定,对涉及高考(微博)的户口迁移、变更民族成分的要严格审核把关,防止发生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民族成分投机高考行为,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鉴定、确认工作。
对高中阶段转入新疆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证号的考生,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、严查。
凡是违规、违法办理户口迁移、落户的,一律不予受理,已经落户的予以取消。属于社会人员违法伪造的,依法给予严厉打击;属于公安机关内部民警违法乱纪的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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